轉載自:浙江省國資委
《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評價工作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評價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跟蹤企業實施混改后的運行情況,對其改革的決策過程、實施過程、實施效果和后續影響進行系統性評價,積極穩妥推進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發揮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要突破口作用,新一步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根據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浙江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浙江杭州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企改發〔2021〕1號)、《浙江省國資委關于印發省屬企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浙國資企改〔2020〕11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或監管職責的省屬企業,省國資委代管的集體企業,依照本辦法執行。非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或監管職責的其他省屬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各市、縣(市、區)國資監管機構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建立企業混改后評價相關制度。
三、文件框架和主要內容
《辦法》包括總則、評價對象、評價內容、評價步驟、工作紀律、附則等六章內容,其中評價內容包括企業主體評價、投資者評價、員工評價、客戶評價四個維度。
(一)總則。本章節一是解釋暫行辦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據。二是明確暫行辦法適用范圍。三是說明混改后評價內涵和意義。四是強調混改后評價工作的總體工作要求。
(二)評價對象。本章節主要明確混改后評價主要參與對象與相關要求,包括組織單位、評價對象選擇、后評價開展頻次與數量、后評價工作范圍、專業咨詢機構委托確定方式、后評價開展方式及信息化建設等內容。
(三)評價內容。本章節主要明確企業主體、投資者、企業員工、客戶四個混改后評價維度與具體評價方法,包括每一評價維度的具體評價內容、定量定性評價方法、評估等級確定、實施過程專項評價等方面內容。
(四)評價步驟。本章節主要包括制定方案、現場實施、分析評價、評審反饋、結果運用五個方面,主要明確后評價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和要素、時間安排、工作流程、現場安排、評審內容、工作成果及結果運用等方面內容。
(五)工作紀律及附則。主要明確工作紀律、制度適用等方面內容。
四、文件術語釋義
無
五、其他
《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六、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浙江省國資委;
解讀人及聯系方式:省國資委企改處周文,0571-87059594。